环球讯息:7月1日起 乘坐火车限带、禁带托运物品有新变化
2022-06-30 06:12:09 来源: 中华龙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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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沈铎

近日,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按照国家铁路局、公安部第1号公告要求,铁路部门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新版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经记者查阅后发现,新目录与原目录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完善“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新规明确管制刀具判定标准,明确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标识不清晰的酒类饮品,比如散装酒是不能够携带的;增加了催泪枪、电击枪、震源弹、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环氧乙烷、偶氮二异庚腈、氯酸钠等禁止携带物品。

二是增加“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新规中指出,锐器、钝器、工具农具、非机械弓箭类器材及持有检疫证明、装于专门容器内的小型活动物禁止随身携带,但上述物品可以办理托运;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等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将可随身携带的日用刀具刀刃长度由原来的5cm调整为6cm,即刀刃长度不超过6cm的日用刀具可随身携带。

三是增加“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新规明确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的,可以随身携带;明确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调整了指甲油、去光剂可携带容量,由原来的20毫升调整为50毫升;调整了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的限带数量,由原来的不超过120毫升调整为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明确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可随身携带,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除上述变化外,新规中还明确增加了公益性“慢火车”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要求。公益性“慢火车”可以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少量家禽家畜和日用工具农具,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