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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最资讯丨一条异常的“刹车印痕” ——周口检察官抽丝剥茧解疑案获“国字号”荣誉
2022-09-01 16:11:50 来源: 周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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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徐广宇


【资料图】

核心阅读:看似一场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承办检察官从一条异常的“刹车印痕”入手,通过各项间接证据相互印证,抽丝剥茧、去伪存真,反向论证被告人试图以交通肇事形式掩盖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案件真相得以还原。最终,该案件定性由交通肇事罪改变为故意杀人罪。近日,经严格程序、层层筛选,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该案件报送的《故意杀人案公诉意见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

案发

时间的指针拨回到2018年1月11日,当天18时6分,商水县人民医院120中心接到一男子求助电话,声称自己在商水县某庄撞伤行人。1分钟后,该男子又拨通了商水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了案。他就是本案犯罪嫌疑人李四林(化名)。

经公安机关侦查,现场证据表明,这是一场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1月25日,李四林遂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困局

案发当天,就在交警刚到达现场勘查取证时,死者李大国(化名)的妻子王秀娥(化名)自18:30至19:47,77分钟内接连6次向110指挥中心打来报警电话,情绪激愤,声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因为丈夫跟李四林的妻子有染,李四林才故意撞死了丈夫,是故意杀人,要求由刑警大队处理。

接警后,110指挥中心指令商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出警,立刻就本案是否涉嫌故意杀人进行调查。经调查走访后查明:李四林和死者李大国是同乡,两人平时无明显矛盾。在讯问李四林妻子高洁(化名)时,她矢口否认与死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可案件定性时,商水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与公安民警产生了意见分歧。一方面,王秀娥对以交通肇事罪定性强烈不满,坚持该案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定性;另一方面,李四林家人则称这就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未对死者家人进行任何赔偿。虽然目前所掌握的证据都指向李四林是交通肇事,但检察官却总觉得本案还另有蹊跷,假设李大国与高洁有染属实,那么李四林就有故意杀人的作案动机,即使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但不能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案件办理一时陷入了困局。

破局

因案情重大、复杂,定性存在争议,经周口市公安局商请,由周口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勇对该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刘勇办理刑事案件多年,他深知,办好疑难案件,关键要突破阅卷第一道关卡,唯有从卷宗中发现被大多数人忽略的关键细节和隐秘疑点,才能找到案件切入点。

经过反复阅卷,现场勘验笔录中一段文字引起承办检察官的注意。“……该车由南向北行驶……制动印痕为前窄后宽,呈南轻北重状……”

依照常识判断,遇到突发情况,驾驶员正常的第一反应是下意识地一脚踩死刹车,这样第一次刹车轮胎和地面接触面积最大,刹车印痕应该是前宽后窄。为何在这里是前窄后宽,这是否说明李四林踩刹车时是先轻踩后重踩,如果这一假设成立,为什么李四林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踩刹车却有迟疑?刘勇认为,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因为本案定性存在重大分歧,用诉讼思维指导侦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现场环境精准定位,对制动印痕异常模拟实验侦查至关重要。因此,只有亲自勘验现场,才能解开疑问。

案发地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双行道,单边车行道3.6米,道路两侧人行道宽约1米,人行道与车行道画有白色实线。涉案车辆与当时在人行道步行的李大国属向北同向行驶,车辆右前侧撞击李大国后,经紧急刹车向西北行驶15.7米后又转向东北7米,最终停在李大国右前方。

令人不解的是,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为什么右打方向越过人行道撞人?根据提供的刹车印痕数据进行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涉案车辆加速距离105米,撞击瞬间行驶速度为60千米—68千米/小时。

真相

“在检察官的建议下,我们再次勘验现场,对案发时路况、光照等现场环境进行了仔细分析,绘制了详细精准的案发现场图。为了彻底查清事实,比照案发时‘S’形刹车痕迹和时速,我和检察官一起驾车冒着随时翻车的风险进行了3次模拟侦查实验后,更加确信了我们当初内心的疑问。”办案刑警郭真介绍说。

经过在案发地驾驶同型号车辆进行侦查实验表明,高速行驶中车辆发生猛烈撞击后均是车头冲出路边。但现场的刹车痕迹显示涉案车辆紧急刹车后为什么行驶出一段S形路线?同时涉案车辆从起始位置至刹车痕迹前的105米距离间,从南向北途经四个胡同,最后一个胡同为出入村内主干道,而李四林是本地人,对环境非常熟悉,为什么会一直加速行驶,丝毫没有考虑这几个胡同随时会出现车辆、行人的情形?

“该痕迹表明本案驾驶员在本次驾驶过程中精神高度集中,所有驾驶行为均在其掌控之中。如果稍有走神,在第一次采取制动措施时,车极大可能会冲出路肩,不可能形成现在的S型制动印痕。而李四林自2010年取得B2驾驶证后,日常驾驶习惯良好,所驾驶汽车性能正常,到案后经检测案发当天未饮酒,视力正常,具备实施以上操作的能力。”在天津津实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向前来求证的办案人员证实了之前的假设。

另外还有一个疑点。案发时间在2018年1月11日,根据同时段附近路段监控画面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当时光照不足、视线受限,过往车辆大多已经打开车灯、缓慢前行。既然光线不强、视野受限,嫌疑人为什么一直加速行驶?如果是故意撞击,是如何锁定目标?

检察官从案发当天下午李四林、李大国的活动轨迹分析中找到了答案。李四林当天下午案发前拨打的最后一个表明身处案发地点的通话是17:53分,发生事故后拨打的第一个电话时间是18:01分。李大国在案发地点收到的最后一个微信是17:55分。结合证人证言和监控视频等证据,可以锁定案发时间在17:55分至18:01分之间。期间李四林至少有6分钟时间在车上一直观察李大国动向。

那么,证据链条只剩下最后一环。为了确认李四林是否具有犯罪动机,承办检察官指导公安调取、固定了李四林、高洁夫妻二人及李大国的手机数据。通过对数千条通话、短信和微信记录的归纳梳理,其中隐情逐渐清晰显现。

原来,2012下半年,高洁到李大国开办的公司上班,不久就与李大国发展成男女关系。2017年6月,李四林发现妻子出轨后,曾与李大国发生过肢体冲突,期间多次萌生要“收拾”对方的想法。

2018年1月11日,李四林在路上偶遇李大国后,多年积压的愤怒触发他报复杀人的念头,遂开车撞击李大国致其死亡。

至此,围绕该案真相的所有拼图都已集齐。最终,该案件定性由交通肇事罪改变为故意杀人罪。

2019年1月25日,周口市公安局以李四林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7月29日,经周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亲属在开庭前对指控罪名强烈抵触,在旁听庭审后主动向被害人家属赔偿50万元,被害人亲属表示服判息诉。

2019年8月27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四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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