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河南热线 > 地市 > 周口 > 正文
天天实时:让司法保护惠及每位消费者 周口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2023-03-19 10:00:47 来源: 周道客户端
关注河南热线

周口日报全媒体记者朱东一


(相关资料图)

消费,是民生所系,国之要事。2023年以来,我市围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举措,激发消费潜力,营造让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全市经济行稳致远。3月16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周口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旨在积极营造有利于消费升级的法治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据悉,发布的案例涉及侵害著作权、商标权、食品安全等问题。

使用近似包装赔偿十万元

河南某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肉制品企业。1999年12月,该公司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洛阳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019年1月份,洛阳某公司开始将涉案弹脆香肠投入市场。经周口中院审理后认为,洛阳某公司所生产的弹脆香肠不论是在外包装主视图的整体布局、色彩及卡通图案上与河南某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具有相似性,产品相近似的包装、装潢,足以造成混淆,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洛阳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停止使用相近似的包装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网络店铺售卖“假名牌”

原告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被告一卫某在被告二经营的某网站上开设了网络店铺,未经原告深圳市某服装有限公司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利用注册商标在店铺进行虚假宣传,其经营系列产品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经开庭审理,判令被告卫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0元以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11857元。

伴随着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的繁荣和发展,一些价位低质量次的商品采取“傍名牌”的方式进行在网络上销售,不仅侵犯了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也给消费者的合法维权带来极大难度。该案的公正审理,有力打击了线上侵权行为,规范了网络商户的销售行为,保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门店招牌使用“大牌”商标被处罚

原告是全国最大、生产设备最为先进的品牌羽绒服生产商。被告沈丘县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其门店招牌和室内装潢上突出使用标识,经比对,被告所使用的字样及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属于商标相同,且属未经原告允许擅自使用,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利,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经开庭审理,被告沈丘县某实业有限公司未经原告授权,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拆除带有侵权标识的门店招牌及室内装潢,同时赔偿原告侵权经济损失15000元。

被告知假售假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本案涉及民生领域,关系百姓生活,该类案件的公正处理,有力地打击了知假售假、买假卖假行为,保护了知名品牌,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卤味店使用添加剂老板获刑八个月

被告人郭某在周口市商水县经营卤肉店,自制销售猪蹄、猪脸、猪耳朵等熟食。2020年9月5日,商水县公安局练集派出所民警在其熟食店进行日常检查。检查后并经检测,郭某生产、销售的卤肉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含量为43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2月17日,商水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9千元,被告郭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刑案落判,并不意味着对郭某违法行为民事追责的终结。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郭某在熬制卤肉过程中违法添加亚硝酸钠的行为,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被告郭某生产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利益,危及不特定消费者身体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周口中院判决被告郭某支付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价款十倍赔偿金45000元,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刊发赔礼道歉声明。

净化营商环境保护大牌声誉

PaulFrank(大嘴猴)品牌持有人为美国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嘴猴“Julius”的卡通造型出现在服饰、鞋、童鞋等各种系列产品上,并在全世界销售。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场所内销售的毛巾,涉嫌侵犯原告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给原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依法起诉。本案经审理,被告承认其侵权行为并表示愿意赔偿,双方经法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当场支付原告赔偿款人民币5300元整。

源自美国的“大嘴猴”品牌,因其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能为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利益,催生了个别企业在国内市场经营活动中想方设法傍名牌的侵权行为。严惩侵权是对知识产权最好的保护,通过法院耐心调解,该案件均以调解或撤诉结案,极大净化了本地营商环境,有力保护了大嘴猴公司的良好声誉,同时提高了公众保护名牌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关乎民生福祉和经济发展。”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周口中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②2

责任编辑:hN_1926